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广东民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业务外包 灵活用工 人才外包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惠州劳务派遣,惠州劳务外包,惠州灵活用工,惠州代缴社保
惠州劳务派遣,惠州劳务外包,惠州灵活用工,惠州代缴社保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230惠州劳务派遣,惠州劳务外包,惠州灵活用工,惠州代缴社保 
品牌: 民企人力
单价: 100.00元/个
最小起订量: 1 个
供货总量: 10000 个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3-02-10 10:54
  询价
详细信息

关键词:惠州劳务派遣、惠州劳务外包、惠州灵活用工、惠州人事外包

劳务派遣常用法律问题指引

一、对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有何规定?

答: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使用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用工总量的10%。

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

答:主要义务如下:

1.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2.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3.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4.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5.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

答:主要义务如下: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四、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当作管理费或服务费吗?

答:不可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按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上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足额发放给被派遣劳动者。

五、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有何规定?

答: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有什么区别?实施业务外包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并遵守用工单位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惠州劳务外包灵活用工企业介绍:

广东民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于2004年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成立,是全省一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有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户头(一类企业人事管理,可以直接申报招调技术人员进入广州及入户),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综合性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

联系人:曾先生   手机:15812470310(同微信)    QQ:1083389076

询价单
0条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