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商盟网

扫一扫关注

您所在的位置:商盟网>求购>求购默认分类>肇庆职工社保代缴,代缴肇庆五险一金,代缴肇庆公积金

肇庆职工社保代缴,代缴肇庆五险一金,代缴肇庆公积金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 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广东广州市
  • 发布日期:2023-07-14 13:32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商信息
  • 会员类型:企业会员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广东广州市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66

关键词:代办肇庆社保,代办肇庆社保公积金,肇庆五险一金代办,肇庆劳务派遣,肇庆劳务外包,肇庆人事外包,咨询热线:13431007953(微信同号)欧女士

劳动法资讯:

一、员工没签合同违法吗

是违法的,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为而且违法的行为付出的代价更大。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劳动合同,同样受发法律保护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集团成立于2003年,20年行业经验,是一家全国连锁、专业运营的大型人力资源公司,全国有70多家公司,300多个操作区域,

骏伯荣获“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中国百强劳务派遣机构”。

联系人: 欧女士

咨询热线:13431007953(微信同号)

0相关评论
全网推荐产品

我有求购默认分类相关产品供应,立即发布供应产品,让采购求购默认分类的公司主动与您联系!

立即发布供应产品

免责声明

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肇庆职工社保代缴,代缴肇庆五险一金,代缴肇庆公积金_求购默认分类_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由商盟网的会员【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提供,由商盟网会员【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自行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本平台(本网站)仅提供展示服务,请谨慎交易,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本网页可以浏览【肇庆职工社保代缴,代缴肇庆五险一金,代缴肇庆公积金_求购默认分类_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有关的信息/图片/价格等及提供【肇庆职工社保代缴,代缴肇庆五险一金,代缴肇庆公积金_求购默认分类_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的商家公司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方式

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邮箱发送邮件,或者进入《网站意见反馈》了解投诉处理流程,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商盟网的关注与支持!

(c)2023 深圳市万龙传媒有限公司 smvip8.com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4239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