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检察院云端调解让“事心双解” 12万余元赔偿款提前执结

   2025-05-09 0
核心提示:“我要感谢检察官在处理我的案件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精神和严谨态度。您的公正无私让我深受感动……”近日,江海区检察院收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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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感谢检察官在处理我的案件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精神和严谨态度。您的公正无私让我深受感动……”近日,江海区检察院收到一封由甘肃省跨越千里而来的感谢信。

    原来,不久前,检察官抽丝剥茧,促成一宗交通事故民事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王某仓、马某英夫妇将其应得的民事赔偿款12万余元提前全部执行到位。在信中,夫妇二人用质朴的语言表达了对检察机关落实执行的感谢。

    江门日报记者 凌雪敏

    通讯员 林瑞环 肖慧娴

    车辆被转移至肇事者父亲名下

    时间回到2022年3月,一场发生在江海区的交通事故彻底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被执行人陈某龙交通肇事致王某仓、马某英的儿子抢救无效死亡。经法院审理判决,陈某龙除承担事故的主要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民事赔偿12万余元。

    然而,执行阶段仅到位2万余元执行款项,因陈某龙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王某仓、马某英夫妇继而向江海区检察院提出执行监督申请。承办检察官团队第一时间全面调阅执行卷宗,确认法院确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陈某龙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时,一个疑点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陈某龙名下没有登记车辆的信息,而事故发生时其驾驶的事故车辆就登记在本人名下。

    “其中一定存在蹊跷,该车使用年限不长,具有一定价值,必定有人转移了车辆所有权。”检察官敏锐意识到这可能涉及财产转移。根据线索,检察官团队倒查车管所事故车辆档案,确认肇事车辆电子档案在案发后的一个月内被转出江门市,并查询到事故车辆所有权确实于法院执行立案前即转移。

    此时陈某龙正在监狱服刑,不可能操作转移。那么肇事车辆到底去了哪?检察官团队将目光投向陈某龙的亲属,进一步“顺藤摸瓜”。通过调查,事故车辆已转移至陈某龙父亲陈某发名下,这证实了检察官的猜想。

    检察官“云端调解+跟踪问效”

    “一般这类民事执行案件出现转移财产的操作,多为亲属所为。有的群众缺乏法律意识,不懂转移可供执行财产的法律后果。”联系上陈某发后,检察官发现其极度缺乏法律意识,一次次交流,对陈某发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行为涉嫌故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最终,陈某发表示愿意和解。

    然而,摆在眼前的是,陈某龙在广东省服刑,陈某发在四川省,王某仓、马某英夫妇在甘肃省。“线下协商不便,我们就把‘圆桌’搬到线上。”检察官团队开启“云调解”模式,王某仓、马某英同意陈某龙分四期支付剩余执行款项。其间,陈某发意见多次反复,检察官数十次跨省通话、微信沟通,耐心调解说理,双方分歧终于逐渐消弭,就赔偿事宜达成了初步意见。

    为确保协议效力,检察官协同执行法官前往监狱,向陈某龙详细说明其父亲与王某仓、马某英夫妇达成的和解协议,并征询其意见,陈某龙当场同意和解协议并签字确认。随后,王某仓、马某英也委托代理人从甘肃省来到江海区检察院签署和解协议。

    纠纷已解决,检察官仍然牵挂着这个案子,通过“每月一访”跟踪,及时跟进履行情况,多次引导优化和解协议,推动执行款已经提前全部执行到位。“这几年我们心里压着块大石头,现在终于能开始新生活了。”电话中,王某仓、马某英夫妇的声音有些哽咽。

    通过“调查核实+联动协作+云端调解+跟踪问效”四步工作法,本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表示:“很多时候,执行监督案件并不是简单的‘案结’就‘事了’。矛盾未化解、执行不到位,对当事人来说是一个家庭一辈子的‘心结’。只有解开‘心结’,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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